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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09 10:32:54   作者   来源: 巡察办   浏览次数: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部署,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按照《十七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十七届县委延伸巡察村(社区)工作规划》要求,县委决定启动十七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巡察对象及时间

十七届县委第九轮3个巡察组每组下设三个小组,每小组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对固贤中心所辖6个行政村、方里镇所辖15个行政村、秦庄中心所辖6个行政村、石桥镇所辖9个行政村、润镇所辖8个行政村、车坞镇所辖7个行政村、卜家中心及所辖7个行政村  胡家庙中心及所辖10个行政村、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督查室、县红十字会(文联)、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水利局、县志办、县法院、县公安局巡察。从2020年11月上旬开始,集中巡察三个月。

二、巡察组人员及分工

(一)第一组巡察组(9个单位)

 长:张存彪

副组长:          

负责巡察:卜家中心及所辖7个行政村、秦庄中心所辖6个行政村、石桥镇所辖9个行政村、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

(二)第二组巡察组(9个单位)

 长:  

副组长:张永峰       党继明

负责巡察:胡家庙中心及所辖10个行政村、固贤中心所辖6个行政村、方里镇所辖15个行政村、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红十字会(文联)、县住建局、县融媒体中心

(三)第三组巡察组(8个单位)

 长:马朝阳

副组长:         张欢庆

负责巡察:润镇所辖8个行政村、车坞镇所辖7个行政村、县农业农村局、县督查室、县志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法院

三、镇中心及县级单位巡察内容

“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深入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是否存在学习流于形式,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班子成员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不了解。是否存在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学习、不传达,研究不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具体、不到位,把学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是否存在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走过场,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是否存在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责任缺失、管控不力,阵地建设和管理弱化,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淡化,不信马列信鬼神、参加宗教迷信等活动。是否存在对党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重视不够,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开展不力。是否存在把“四个意识”当口号,对大是大非问题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松警惕,搞无原则一团和气。是否存在越权决策、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存在搞非组织活动、与组织讨价还价、违背组织决定、欺骗和对抗组织等问题。

2.重点了解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对党中央关于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工作方面重要部署只做表面上轰轰烈烈传达,口号化、机械化,不加消化、囫囵吞枣,没有联系本单位职责,结合实际细化具体落实举措。是否存在对承担的脱贫攻坚方面任务重视不到位,落实扶贫政策要求打折扣,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对贫困户无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未发挥精准扶贫作用;产业扶贫收益未及时足额发放给低收入户,效果不明显;脱贫成果可持续性不足,出现返贫现象。是否存在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执行不坚决、环保法规执行不严格,推进绿色发展方式和乡村环境治理不作为;对环保督查要求整改问题搞形式主义、虚假整改,处置手段简单粗暴。是否存在对与本单位、本行业相关的风险防控不重视,措施不具体。是否存在在中央简政放权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没有做到刀刃向内、自我削权,存在行政权力清理不到位、不下放、假下放等问题。是否存在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工作不积极,对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黑恶势力不制止、不上报,甚至充当保护伞。是否存在减税降费、强农惠农等涉企涉农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及时、发动群众不积极,存在优亲厚友、跑冒滴漏等问题。

3.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党委(党组)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对本单位、本系统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搁置不解决,存在只出政策不抓落实、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强,领导班子不团结,甚至严重失和。是否存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督促相关部门和下级党组织履职不充分,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政绩观有偏差,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打造盆景工程、面子工程,热衷大场面,数字造假、材料堆砌,编造政绩、隐瞒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浮在面上,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少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是否存在调查研究图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搞“走秀式”调研,打造“经典调研路线”,层层陪同、务虚不务实等。是否存在学风文风会风不实,学习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发文开会搞“拿来主义”、应付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不解决实际问题。是否存在监督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重复考核、多头检查,工作微信群、手机APP泛滥,随意发通知、提要求,报材料过多过急。是否存在责任落实“甩锅基层”,随意对基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设定“一票否决”项目等,动辄追究、问责泛化。

2.重点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谋划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系统、不科学、不均衡,对民生领域投入少,对一些民生实事推进不快,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激化群众矛盾。是否存在便民服务不主动、效率低,行政审批、许可服务环节多、时间长,群众多头跑、材料反复要。是否存在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服务热线、政府网站等“僵尸化”。是否存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多,对基层和一线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客观,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现状不了解、不清楚,关心帮扶不够到位,问题解决不够及时。

3.重点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干预或操纵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资源分配等事项,搞内幕交易、权钱交易,谋取私利。是否存在违规申报、包装项目,骗取、套取专项资金,在办理低保、申请补贴、危房改造等工作中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是否存在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惠农利民专项资金等。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违规收取或罚没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巧立名目、强行集资摊派等。

4.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没有驰而不息宣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缺乏抓长、抓常的意识和举措,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制度、举措束之高阁。是否存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是否存在公款吃喝令而不行、禁而不止,采取隐蔽手段变相公款吃喝。是否存在以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礼金、财物等,造成不良影响。是否存在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是否存在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超标,搞豪华装修,或在办公用房整改中搞不合理的变通。是否存在违规购置、配备公务用车,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其他费用,违规使用党费发放补贴福利,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会费发放慰问品、慰问金。是否存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旅游。  

5.重点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影响,搞权力寻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问题。是否存在与民争利,在征地拆迁、分配购买住房、职称评定、工资待遇、获取各种荣誉等方面,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是否存在党员干部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退休后违规在企业任职,从事与原职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身后跟随一个或多个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形成以其为核心的利益共同体。是否存在资金管理混乱,虚列账目,挪用截留财政资金,违规举债,致使大额财政资金遭受损失,收支混乱,通过虚报工程套取国家补贴。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无原则让利,不计成本廉价出租或出售国有房产,暗箱操作变卖资产,捞好处、送人情。是否存在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力,未经集体研究决策,随意增加预算、擅改规划,不搞招投标、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转包分包,或者明招暗定、搞“量身定做”的虚假招投标,使“关系户”中标,形成“关系工程”。是否存在把企事业单位当成职务消费、公款吃喝的“提款机”,违规开支和发放费用;财务管理混乱,存在顶风违纪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放任自流,缺少研究、推动不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是否存在所辖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不健全、不团结,党的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引领作用没有发挥,党员没有归属感。是否存在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一言堂”甚至家长制,班子成员党性意识淡化、不发表意见,党内民主走形式。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形式,缺少辣味;“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力、走过场,没有实际效果。是否存在对党员疏于监督管理,常年不召开支部会议,相关规章制度缺失,对党员情况不闻不问,抓早抓小、约谈提醒少,交纳党费不规范,对流动党员缺少管理措施。是否存在党员队伍建设不科学、缺少规划,党员年龄老化、结构失衡。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甚至长期不发展党员。是否存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选树先进典型工作缺失,存在“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现象,一些党员不履行义务,甚至带头违规违纪,群众认可度不高。

2.重点了解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党管干部原则丧失,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研究干部工作。深入检查是否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未做到严格按照工作原则、程序和纪律办事,选人用人不讲规矩,程序颠倒或空转,在动议等环节“一把手”说了算,违背逢进必考原则,“跑风漏气”问题突出。是否存在干部提拔中搞任人唯亲、封官许愿、亲亲疏疏,有的“近亲繁殖”或“凭关系提拔”,存在“父子兵”“夫妻店”现象。是否存在干部考察不深入、不细致,被提拔干部群众认可度不高。是否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存在人员超编现象。是否存在干部档案造假、年龄造假、学历镀金,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以及“裸官”“吃空饷”现象。是否存在执行干部回避制度和退休制度不严格,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

3.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完善,开展检查只重形式,不看效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党建薄弱部门没有形成硬约束。是否存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谋划、不研究、不部署、不推进,未将相关工作纳入考核内容,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风险漏洞没有采取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是否存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处置失当、不敢动真碰硬,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以约谈、诫勉谈话等形式代替责任追究。是否存在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拖延。是否存在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不足,干部能力素质不强。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泛化,脱离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是否存在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不公开、不通报,未被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是否存在一些窝案串案发生后,未进行“一案双查”,没有追究管党治党责任,没有及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四、村级巡察内容

对固贤中心、方里镇、秦庄中心、石桥镇、润镇、车坞镇、卜家、胡家庙中心所辖行政村开展延伸巡察,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重点了解“三大攻坚战”落实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扶贫政策宣传、公开不到位,群众对应享受的政策保障不了解问题。深入检查是否存在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帮扶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把针对贫困户的扶持政策、补助资金普惠到全体村民问题。是否存在扶贫资金未专款专用,使用效率不高,有闲置、浪费现象问题。是否存在为应付上级检查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上报数据“有水份”,威逼利诱群众“对口型”,搞虚假脱贫问题。是否存在为发展村级经济盲目上高污染项目,导致村内环境破坏,影响群众生活问题。是否存在对环保督查检查提出的需村级自行整改的问题落实不到位,搞虚假整改,或处置手段简单粗暴问题。是否存在处理本村矛盾不及时,造成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问题。是否存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急躁冒进,致使经济风险剧增、隐患突出问题。

2.重点了解“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守摊子”现象突出,干劲不足,经济富裕村有小富即安思想,经济薄弱村“等靠要”,过度依赖外部支持问题。是否存在集体资产资源匮乏,造血功能不足,收入来源结构单一,未能有效结合本村优势,发展特色产业问题。是否存在发展思路不清,谋划能力不强,盲目跟风上项目,缺少风险评估和充分论证,导致同质竞争、产品滞销、债台高筑问题。是否存在落实拆迁安置、土地流转、村庄环境整治等工作要求不到位,对群众利益维护不力,协调处理群众之间矛盾不及时,影响整体社会氛围问题。是否存在对违法占用耕地、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监管不力,甚至阳奉阴违,私下组织继续建设。

3.重点了解扫黑除恶和中央有关惠农利民政策的落实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不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本村的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不制止、不上报,甚至放纵、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是否存在落实粮食“直补”等惠农利民政策随意,执行不规范、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对村集体掌握的公共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不够,对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不够有力问题。是否存在落实五保政策不主动,对底数掌握不清,未提前主动告知“准五保老人”相关政策,导致部分五保户待遇享受滞后问题。是否存在落实低保政策不严不实,低保户申报及动态管理不到位,对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变化的未适时增减问题。

4.重点了解中央关于意识形态有关部署落实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组织不到位,方式方法简单、枯燥,群众接受度不高,效果不佳问题。是否存在利用宗教场所或人员开展村务工作,对教堂活动进行慰问或支付相关费用,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放任不管问题。是否存在对信教党员听之任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管理的党员理想信念淡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问题。是否存在对党员管理要求不严,所管理的党员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村级党组织听之任之、不管不问问题。是否存在对管辖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得力、引导不到位,造成群体性事件,给党和政府形象带来负面影响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重点发现在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以权谋私问题。深入检查是否存在对政府拨付和社会捐助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款物、征地补偿补助费等,在使用、分配、发放过程中,搞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问题。是否存在在危房改造、五保和低保等民生事项办理中,“张冠李戴”造假冒领,骗取补助资金,或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友列为低收入户或低保对象,违规与弱势群众一起享受救助款物问题。是否存在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吃拿卡要、收受、索取财物、牟取私利,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是否存在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加重村民负担问题。是否存在利用掌握审核权、盖章权的便利,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时牟取私利,甚至直接索要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问题。是否存在在具体落实有关惠农利民政策时不担当、不作为,导致群众应当享受的政策漏报错报,专项资金、扶贫资金错发漏发,或迟迟拖欠不发问题。

2.重点发现在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问题。深入检查是否存在村集体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对外承租没有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平台,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低价或无偿租赁;租赁期过长,租金没有及时收缴到位;村集体房屋被随意占用,集体债权长期挂账问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规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问题。是否存在利用集体“三资”和职务影响违规参股驻村企业,搞利益输送,损公肥私,导致集体资产流失问题。是否存在集体“三资”使用管理民主决策意识不强,决策事项调查不深入、论证不充分,导致决策严重失误问题。是否存在村级集体工程不公开招标,存在违规转包、分包、变更、不合理大额预支等问题。是否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原始凭证用自制付款凭证或普通收据入账,甚至白条列支费用、无人签字领款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集体资产私设“小金库”,侵吞、截留、隐瞒、挪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企业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问题。是否存在村干部边任职边经商,利用村集体资产、借助村级平台拉关系、谋好处,损害村集体利益问题。

3.重点发现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作风问题。深入检查是否存在在安全生产、环境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手机通讯补助等,违规接待、饮酒、用公款吃请送礼,超标准发放工作经费,超范围列支费用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借机敛财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占用集体车辆,私车公养,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是否存在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问题。是否存在为应对上级各类检查,刻意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盆景”项目,“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问题。

4.重点发现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深入检查是否存在对管辖区域内教育、医疗、水利、交通、环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尽心尽力解决,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推拖绕躲,既不主动作为,也不耐心解释,导致群众不满、矛盾激化问题。是否存在“三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设置地点不科学,公示内容不全面,重大事项、惠民政策等没有及时公布,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相关权利未有效落实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重点了解村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党组织在村集体发展中没有起到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主要负责人工作站位不高、思路不宽、能力不强,在党员群众中缺乏威信。党员干部“双带作用”不强,有的忙于自身发展,只想带头富、不想带领富问题。是否存在村干部参与党组织和村委会事务的积极性不高,将个人私活当主业,村里的工作当副业,长期不参与村内工作,成为“挂名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基本不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成为“挂牌村官”问题。是否存在党组织内部运转不畅,分工不合理,“补台”意识不强,工作中各行其事、推诿扯皮;村干部之间勾心斗角,依托自身宗族势力互相拆台问题。是否存在两委班子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学历较低。村干部青黄不接、配备不齐,有的村干部被多次处理,但因无人可以接替,仍继续任职问题。是否存在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与村委会权责边界不清。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缺乏民主集中制观念,不遵守决策程序,存在“一言堂”现象问题。是否存在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有的书记为了保住“位子”,长年不发展新党员;有的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亲朋好友发展入党问题。是否存在信访问题化解不力,处理方式简单粗暴,滋生不稳定隐患;对上访户通过违规办理低保和发放补贴形式维护稳定,存在“花钱买稳定”问题。是否存在农村宗族、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村干部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成了乡匪村霸,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是否存在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健全,履职不力,监督缺位、错位、滞后问题。

2.重点了解基层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不执行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长期不组织最基本的党内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问题。是否存在党组织活动有偿化,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够积极,以发放实物或补助的方法吸引党员参加活动问题。是否存在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部分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大量在外务工、经商的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甚至长期失联问题。

3.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深入检查是否存在违反换届纪律,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拉票贿选、干扰影响选举,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搞“近亲繁殖”,违反组织纪律私下运作,形成“家族支部”问题。是否存在违反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篡改选举结果问题。是否存在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问题。是否存在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问题。

五、工作步骤

(一)镇中心及县级单位巡察工作步骤

具体分为前期准备、启动实施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县委巡察办要向县纪委监委、组织、审计、信访、网信、公安等单位详细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根据需要,抽查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象。巡察组要精心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和纪律要求,做好巡察预告、民主测评表等相关资料准备工作。与被巡察单位沟通,确定进驻具体时间,做好进驻准备工作,筹备动员大会。

2.启动实施阶段

1)召开进驻巡察动员大会。县委巡察组组长通报巡察重点和总体安排,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2)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动员会后,县委巡察办及时统一发布巡察公告。进驻动员会后,被巡察单位要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门户网站发布巡察公告。巡察组要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全面掌握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开展进驻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巡察组要通过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和纪检监察机构专题汇报,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召开座谈会,组织个别谈话,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调阅或复制资料,走访调研,提请有关单位协助,民主测评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工作。

4)撰写报告并及时反馈。巡察组要仔细整理材料,认真撰写巡察报告和问题线索报告,整理谈话记录。巡察报告按要求报送县委巡察办,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县委巡察办撰写本轮巡察综合汇报,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后,各巡察组按照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要求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情况,同时向负责分管被巡察党组织的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巡察有关情况。

3.整改落实阶段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方案,2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整改情况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办理。相关职能部门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有关材料要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到位。县委巡察办将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行政村巡察工作步骤

行政村巡察工作步骤参照镇中心及县级单位巡察工作步骤开展,视情简化工作流程。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对基础较好、情况相对简单的行政村,快进快出,重在党性教育、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的强烈信号;对情况复杂、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可酌情延长时间,着力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各组要以镇中心为单位制定村级巡察方案,在镇中心及行政村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进驻巡察结束后,要撰写村级巡察报告,经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同意后,及时向被巡察单位所在镇中心党(工)委及行政村反馈情况。行政村所在镇中心要抓好本辖区村级巡察整改工作,按时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巡察工作。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严格执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全面、客观、真实地向巡察组报告情况、提供资料、协助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鼓励、支持党员、干部和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对拒绝提供支持配合、隐瞒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打击报复反映问题干部群众、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巡察有序推进。纪委监委、组织、审计、信访、网信、公安等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特别是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的问题,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商请给予协助时,要积极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县委组织部要及时从《县委后备干部人才库》、《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中选调人员参与本轮巡察工作,被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要尽快通知本人按时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三)巡察人员要严于律己,依纪依规巡察。巡察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遵守《中共淳化县委巡察工作人员纪律规范》,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及各项工作纪律,坚决禁止跑风漏气、超越权限、以巡谋私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要坚持使命引领与问题导向相统一,牢牢把握工作原则,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未经批准不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表态,不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泄露巡察工作秘密,增强巡察工作使命感和荣誉感。对于巡察干部发生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纪依规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