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从严从快纠治在疫情防控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贯彻落实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中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3.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
4.在疫情防控中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贻误工作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6.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餐和不按照防疫规定违规举办红白喜事等问题;
7.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等其他问题。
二、有关要求
1.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具体详细,若有被举报人违纪违法证据材料的一并提供;
2.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县纪委监委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3.对利用疫情防控工作捏造举报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陕西省淳化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信地址:陕西省淳化县城正街县委一楼
邮编:711200
2.网络举报:http://shaanxi.12388.gov.cn/
3.来电举报:029-32772458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中共淳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淳化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