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深入挖掘问题线索。通过淳化廉政网、淳化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县纪委信访室安排专人受理信访举报。截至目前,全县受理群众反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条。认真落实“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要求,起底翻查了2016年以来受理的332条信访线索和622件违纪违法案件。建立了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信访线索翻查、上级交办、部门移送7个线索管理台账。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打伞破网合力。县纪委监委建立线索移送机制,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深入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月报、零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县扫黑办移交问题线索48条,县公安局移交问题线索4条,县检察院移交问题线索3条。县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2起涉黑涉恶案件同步跟进,深挖“保护伞”问题线索。
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聚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截止目前,受理县扫黑办移交问题线索48件,办结27件,查处“庸伞”问题1件,党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2人。对典型案件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共通报涉黑涉恶案件2批4起。
四是加大巡察力度,传导扫黑除恶压力。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发现思想不重视、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资料不规范等问题4类13个,督促整改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