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我县监察委员会向全县7镇1办派出的8个监察组已经全部挂牌成立。向镇办派出监察组是为贯彻落实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推动国家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派出监察组对县监察委员会负责,接受县监察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县纪委监委领导和镇(办)党(工)委书记共同揭牌
镇办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表态发言
县纪委监委领导讲话

讲话指出,监察职能向镇办延伸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镇办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从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等方面给予乡镇纪委及监察组大力支持。新任的监察组组长是落实具体任务的主要负责人,要采取不同形式,有计划、分批次的与辖区内重点监察对象见面,重申镇办监察组职能,层层传导压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的氛围。
讲话强调,各派出监察组要精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监察职能在基层落地生根。要围绕《监察法》和《实施方案》学深学细,厘清工作职责、监察权限、监察对象。要积极参加上级轮训和以案代训,不断提高各监察组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要把履行监察职责与履行纪委职责搞好结合、互为补充,切实发挥派出监察组的监督作用。
讲话要求,镇办派出监察组要注重程序合规,按照新制度、新要求,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每项工作程序合规;要注重问责精准,精准把握政策,区分不同情况,做到处理恰当;要注重实际效果,坚持立足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按照要求,每个派出监察组有工作人员3名,其中,组长1名,干部2名。干部从公务员或一般干部中产生。镇办纪(工)委书记担任派出监察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