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淳化县纪委监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惩腐打伞”,截至11月底,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宗,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一、健全工作体制,强化组织领导
研究制订《2020年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具体工作安排》,由分管领导具体统筹,形成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信访室、案件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巡察机构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的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纪委监委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召开多场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传达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对纪检监察机关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全面深入部署。
二、夯实主体责任,深查撤挖线索
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由信访室全面受理汇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投诉,强调各纪检监察室在审查调查中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求各巡察机构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范围,将其作为新一轮巡察工作的重点,积极拓展线索来源。督促各镇(办)中心党(工)委深化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起底摸排,切实夯实主体责任。积极加强与政法机关沟通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公安机关发现、抓捕的涉黑涉恶人员涉及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信息。
三、持续正风肃纪,形成强大震慑
淳化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坚决惩治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坚决惩治基层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问题。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回应社会关切形成有力震慑,筑牢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法纪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