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淳化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强化日常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既惩治极少数,又教育大多数。2021年第一季度,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8人次。
坚持抓早抓小,常态运用“第一种形态”。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摆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手段,对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把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防微杜渐。1-3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共处置22人次,占比57.9%。激励和鞭策党员干部主动作为,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构筑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
严明纪律规矩,综合运用“第二种形态”。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纪律规矩,对存在小毛病、小问题或轻微违纪的,按照事实的性质和程度宽严相济,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纠正并及时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1-3月,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15人次,占比39.47%。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有效防止了一般违纪违法行为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坚持严肃处理,持续强化“第三、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做到纪法约束有力度,高压震慑治重病,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1-3月,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置1人次,占比2.63%。持续释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强烈信号,不断增强纪律审查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