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委第二、三巡察组对县审计局、县志办等6个单位就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积极主动、不等不靠、强化监督,与县委巡察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县委第九轮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联系,主动配合。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坚持“巡察工作推进到哪里,派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原则,及时安排部署配合巡察有关工作,组织全组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安排专人负责与巡察组联络日常工作,确保派驻监督工作不缺位。及时向巡察组汇报了被巡察单位监督情况,并提出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及工作建议,推进派驻纪检组与巡察组信息共享、工作互动。
强化督促,落实责任。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督促第九轮被巡察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巡察工作当作一次“政治体检”。在巡察反馈问题后,被巡察单位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照单认领反馈问题3大类 57条,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帐,明确了责任领导、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到责到时限。
主动出击,确保实效。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发挥“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优势,对被巡察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截止目前,纪检监察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会2场次;督促各巡察单位召开整改工作专题讨论会6场次,修订完善制度18个,制定整改措施124条。通过派驻监督与巡察工作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发挥了巡察+派驻监督的叠加效应,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