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把督促协助综合监督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重要位置,定期推送学习内容,将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政策、主体责任落实主要内容、《政务处分法》等推送监督部门。召开3次综合监督部门联系会议,听取工作情况,安排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推动违规插手工程,加强作风建设等工作。2次与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面对面交流,确保领导及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明确认识。
二是加强政治监督检查。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三重一大”决策、“三会一课”开展、“四种形态”运用、理论中心组学习、日常教育监督、主体责任工作记实情况等开展督查。对各党委(党组)、党委(党组)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2次常态检查,参加“三重一大”会议6次,民主生活会4次。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在重大节日前,通过部门微信群发布纪律提醒短视频、纪律提醒函4次,将“十严禁”纪律、党风廉政工作要求作为核心内容,通过视频、图片推送,随点随放,实现廉洁纪律提醒全覆盖。紧盯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对综合监督单位财务及重要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廉政谈话,围绕持续纠“四风”,督促党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及下属单位及时开展谈心谈话。督促综合监督部门组织党员干部及时观看《蜕变的灵魂》《逐利之祸》等专题片17场次,组织各单位搜集本行业典型案例学习18次,共参加人数985人,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建立了电话、邮箱、来信、来访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在监督部门公告栏予以公告,方便了群众举报反映。
四是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工作落实。通过查看相关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对10个综合监督单位进行了2次深入检查。对10个综合监督部门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排查项目及整改台账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查阅工程资料和实地查看工程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方式进行督查,共检查了25个工程建设项目。对县民政局、生态环境局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督促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各自领域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公布信访方式及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扶贫、发改、生态环境、交通局共涉及整改问题8项,共制定整改措施26条,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共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0次,制定工作方案10个,成立组织领导机构10个,集中学习教育28次,开展警示教育20次,参与自查自纠99人,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个人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事项216个,撰写自查自纠报告93份,做出公开承诺92人,新建制度8条,继续执行制度14条,有效促进了工作的开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防控期间深入10个单位、包抓小区、车站、高速路口等重点岗位进行排查,对存在的登记不详细等问题现场进行了整改,有力保证了疫控工作开展。先后对27名党员干部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把好重要关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