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县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会议指出,《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于纪律检查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县第十八次党代会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二是要不折不扣的执行《条例》。要深刻理解纪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国之大者,更好的服务党、国家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和重点工作。要把《条例》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实践的有力指引,进一步做好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监督,不断取得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三是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要明确纪委监委的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规律的组织制度、运行方式和审批程序,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要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把握政策、监督执纪、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保持谦虚谨慎,敢于善于斗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四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要求,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治定力,准确把握新时代、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的特征和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为全面建设“四个淳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