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批准,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和杨陵区监察委员会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王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吃喝,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在公立医疗诊治中优亲厚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法意识淡漠,“靠医吃医”,攫取利益,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研究,并报示范区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