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1日至6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9条问题进行细化分类,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成立了落实县委第三轮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司法所、各下属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对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党内制度,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专题研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研讨交流不少于两次。2.坚持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持续开展集中学习,用好学习强国、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全面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掌握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思想纲要》核心要义,每季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一次,做到用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3.局党组对政治理论学习进行指导和督查,局党建办负责,实行每月抽查,每季检查,及时汇总通报抽查、检查结果,不断提升干部学习主动性。将49名干部(因病及参与镇办学习的除外)纳入学习强国学习,督促干部每天学习不低于40学分,专人统计并通报当天学分,确保全员覆盖。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层层传导压力,扎实开展平安建设“九率一度”宣传活动,组装宣传车9辆,发放各类宣传品3万余份,利用镇村广播、宣传车、音视频等宣传载体,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为群众讲解“九率一度”及平安建设具体内容,引导群众正确接听“12340”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电话,通过“一对一”传送、“面对面”讲解,持续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的知晓率和满意度。2.以县委书记、县长等领导到县司法局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的“十二个是否到位”为指导,邀请西北政法大学专家团队调研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与现状并开展培训指导工作。将示范指标体系10个方面细化分解为239项任务清单,内部成立7个小组,对接8个牵头部门、30余个责任单位,及时对接牵头部门就重点工作进行指引、提醒、督办。举办示范创建大讲堂、指标体系解读培训会、工作推进会等,向全县发布“携手共创共建倡议书”、法治政府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助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入开展。截止8月6日,已完成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申报及综合申报资料上报工作。11月1日,上报的“‘淳捷办’小程序打造营商‘大环境’”顺利进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类推荐名单。
3.服务法治政府能力有限。(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1.向县委编办上报《淳化县急需紧缺人才名录需求信息表》,司法局申请法律专业人才3名,公证处申请法律专业人才2名;下发《咸阳市司法局转发<陕西省司法厅关于鼓励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通知>的通知》,对全系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和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人员进行统计。及时公布法律职业考试报名条件,鼓励6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排取得资格人员1人进入行政执法岗位开展工作。2.因司法所业务用房紧张,经与城关街道办协调,在新办公楼二楼协调办公室一间,用于所长办公。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法治教育学习宣传有短板。(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发挥新媒体平台引领效应,开通《小凡普法栏目》,注重通过快板、小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制作《小凡普法栏目》2期。2.认真落实我县法治乡村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广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截止目前,开展送法下乡260余场次,培养法律明白人669名,打造法治文化广场2个,解答群众咨询27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物品95000余份,刊发宣传报道180余篇。制作大型铁艺宣传牌94个,覆盖全县80多个行政村。
5.作风建设存在弱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印发《司法局精文简会实施细则》,坚持少而精原则,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凡发文必要性不强,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不再行文,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再发文,转发上级文件时,无贯彻意见或贯彻意见基本一致的,可由有关股室直接翻印,持续提高公文质量,减少发文数量。2.严格规范会议记录时间、地点、参会人等内容,分管领导每季度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完整,不缺项;在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时,及时对照上次分工情况,做到不缺项漏项。3.修订完善《司法行政系统请销假、考勤及外出报备制度》,健全请假签到情况专人管理、定期整理、年终汇总工作机制,按月整理汇总当月请假及签到情况,报分管领导签字,每月对请假签到情况进行公示。4.9月份,司法局牵头,各司法所组织,对全县498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要求各人民调解组织严格按照淳化县司法局关于转发《咸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案件卷宗>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照2023版人民调解卷宗标准,统一案卷内容,提升案卷质量,各司法所定期进行督促指导,确保人民调解卷宗各项内容完善准确。
6.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强化凭证报销附件审核,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报销票据,财务支出票据必须由经手人,事由、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后,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销入账。2.各司法所严格执行公务派车制度,建立健全车辆外出审批登记台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车,保障公务用车合理合规运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7.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司法局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局务会议制度,明确讨论决定事项,在局党组会上决定局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事项和以局名义对有关单位、人员的奖惩事项。2.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自我批评直指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3.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程序,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按照“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安排,确保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4.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年初由党务干部对照工资表,按照缴费标准,认真核算缴费基数和缴纳比例,建立党费收缴台账,每月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对工资有变动的党员,及时调整缴费基数和缴纳比例。
8.“一岗双责”抓得不够实。(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聚焦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督促班子成员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进一步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每半年与分管领域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次。2.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记实。3.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参会人员按时报到参会,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会的,应主动向主要领导说明原因,并及时完善请销假手续。
9.问题整改坚持的不够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巡察反馈问题常抓不懈,结合工作实际,做到举一反三,建立巡察整改问题跟踪问效清单,每半年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1次,督促提醒牵头和责任领导抓好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和跟踪问效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常抓常改。
截至2023年11月9日,巡察反馈的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13个。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司法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稳政治方向,认真履行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切实增强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扩大成果;对仍需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三)持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效成果最大限度应用到司法行政工作中,体现到服务群众的具体实践中,扎实做好结合文章,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工作作风,持续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四)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问题,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2775234;邮政信箱:淳化县仲山大厦六楼司法局办公室收,邮编:711200;电子邮箱:452604511@qq.com。
中共淳化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