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十八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宏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曹博出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和县委各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李希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王兴宁同志在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四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十八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各巡察组巡察进展情况汇报,并就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要求。
会议指出,各巡察组都能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突出“四个聚焦”,巡察工作程序规范,发现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线索,有效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但还存在巡察质量不高、深度不够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切实扛起监督责任,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把工作做实做好、做精做细,确保巡察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会议强调,要强化理论学习,稳步提升巡察监督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指引》等内容,克服经验主义倾向,精准检视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偏差,持续提升监督质量。要增强政治担当,精准把握巡察监督重点。以“四个聚焦”为核心,突出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充分发挥政治“探照灯”作用,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把影响制约被巡察党组织的关键问题找出来,切实提升巡察监督质效。要压实整改责任,不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切实把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夯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传达压力,在真整实改上下功夫、见实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