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31日,十八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完成了对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检察院、法院、行政审批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共6个党委(党组)的巡察反馈工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会前,县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就巡察反馈材料进行签收。会上,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会议对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了后评估。
反馈指出,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充分肯定了第八轮巡察成果,认为本轮巡察发现问题精准、定性准确,质量较高,巡视利剑作用发挥明显。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新部署和省市县委新要求,筑牢政治忠诚“压舱石”,坚决落实整改任务。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握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要强化政治担当,拧紧责任链条,细化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监督,以严实作风保障整改成效;要突出成果运用,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剖析问题根源,完善制度机制,激励担当作为,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打造“三个基地”建设“四个淳化”贡献力量。
本轮巡察,共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63个,提出意见建议21条,推进立行立改事项8件,形成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情况专题材料4份,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边巡边查相关规定向县纪委监委进行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