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众号
>

监督曝光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监督曝光 > 正文

监督曝光

淳化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1-04 18:19:57   作者   来源: 淳化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元旦春节将至,为了进一步深化作风和纪律建设,持而不息正风肃纪,近日,淳化县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这3起案例分别是:

1、方里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寇日立、原副院长路广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寇日立在未向县卫计局请假、报备的情况下,与路广带领辖区内8名村医及路广家属,借赴渭南市合阳县某卫生院学习交流之机,前往合阳县两景点游玩,返回途中赴渭南市富平县富山景区游玩。之后,寇日立指派路广和时任出纳张鹏辉伪造奖励补助表冲销旅游费用1500元。此外,寇日立、路广、张鹏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寇日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路广和张鹏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姚孔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姚孔明任县住建局工程股股长期间,在2013年、2014年中秋节及春节4个节日违规收受县人防办赠送礼金共计4000元。2020年9月,姚孔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3、县粮油土畜外贸公司党支部书记程献文、经理范宇平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程献文违规领取签到费、值班补助费、通讯费24100元;范宇平违规领取签到费、值班补助费、通讯费30396元。2020年10月,程献文、范宇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已退回县粮油土畜外贸公司账户。

通报强调,上述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的发生在十九大前,有的一直持续发生到十九大后,老问题禁而不绝甚至顶风违纪的现象依然存在,充分说明不良作风积习甚深,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戒,时刻警醒,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任何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