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淳化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张震因违反工作要求,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2022年10月2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2、淳化县十里塬镇梁家庄村党员任解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司法机关刑事判决,2022年10月2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任解放开除党籍处分。
3、淳化县十里塬镇李木庄村党员马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1月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马需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淳化县车坞镇政府工作人员田轲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寻恤滋事,被司法机关作出刑事判决,2022年11月1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田轲轲开除党籍处分。
5、淳化县官庄镇寇北村党员李小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1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李小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6、淳化县方里镇政府工作人员张静因违反工作要求,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2022年11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张静政务警告处分。
7、淳化县十里塬镇堡子村党员刘启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1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刘启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8、淳化县车坞镇大店村村委会副主任张小勇违反工作要求,伙同他人取走群众一卡通内现金,2022年11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张小勇政务警告处分。
9、淳化县公安局马家派出所民警刘康违反工作要求,办案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隐瞒谎报处警警情,2022年11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刘康政务降级处分。
10、淳化县公安局马家派出所民警于博违反工作要求,办案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隐瞒谎报处警警情,2022年11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于博政务降级处分。
11、淳化县方里镇夕阳村党员程保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无证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1月2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程保社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2、淳化县方里镇冯寨村党员李爱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1月2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李爱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3、淳化县方里镇辛留村党员刘国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聚众赌博,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1月2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刘国庆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4、淳化县城关街道城关村党员罗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打架,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1月2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罗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5、淳化县城关街道北桥村党员郑桂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他人提供赌博条件,2022年11月2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郑桂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6、淳化县车坞镇车坞村党支部书记张明军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2022年12月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张明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7、淳化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赵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2月1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赵琦政务警告处分。
18、淳化县润镇甘沟村党员郭保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2月1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郭保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9、淳化县润镇东奉村党员刘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2月1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刘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