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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纪委监委通报9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6-24 16:10:38   作者   来源: 淳化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走深走实,进一步强化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履行公职人员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9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干部张勐、高靖等2人监督执法中履职不力问题

2023年9月至12月,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干部张勐、高靖2人在监督执法中存在不正确履职,立案时限超出规定,且执法文书引用法律条款错误等问题,导致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后果不断加大。张勐、高靖执法过程中不认真、不严谨,导致该宗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的发生,群众反映强烈。2024年5月28日,张勐、高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

二、方里镇辛留村党支部原书记尉小峰违规套取粮食补贴资金问题

2015年3月,尉小峰任方里镇辛留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因村集体经济紧张,擅自将142.09亩村集体复垦土地虚假承包给三户村民违规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0.952万元,用于村集体日常支出。尉小峰身为中共党员,工作中弄虚作假,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5月10日,尉小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官庄镇袁家村村委会副主任王小民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5年3月至2024年1月,官庄镇袁家村副主任王小民在未向其他村干部告知、向村民公示的情况下,将村集体机动地承包费、公益林管护费共计7.478万元私自保管,并用于村务开支6.23万元。王小民对村集体资金坐收坐支、白条入账。2024年3月12日,王小民受到记大过处分。

四、县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干部李新华简单粗暴执法问题

2024年4月28日,县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干部李新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态度恶劣粗暴,与服务管理对象发生肢体冲突,损坏了公职人员形象。2024年5月29日,李新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五、铁王镇红岩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常王萍、党支部委员杜京彦履职不力问题

2022年10月,在“武家山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铁王镇红岩村党支部委员杜京彦在未征得户主同意的情况下,将1户群众十余亩耕地进行平整,导致地面附属物损毁。该户群众先后多次向村委会反映,并提出赔偿要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常王萍承诺了解清楚后给其答复,但一直未解决,导致群众多次上访,直至被媒体曝光后,才得以解决。杜京彦不正确履行职责,给群众造成损失,常王萍对待群众诉求消极应付,导致群众持续上访。2024年6月14日,杜京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常王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石桥镇林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保峰在产业直补核查中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3年10月至12月,石桥镇林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保峰在产业核查中未实地走访核实,将脱贫户陈某承包他人的猪舍通过核查验收,违规领取产业直补资金1.2万元。王保峰工作中失察失责。2024年4月23日,王保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车坞镇卫生院院长郭小红、城关街道卫生院院长张启龙等2人在药品采购中失管失责问题

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车坞镇、城关街道辖区内多个村级卫生室未按省市网上采药要求,进行线下自行采购药品,车坞镇卫生院院长郭小红、城关街道卫生院院长张启龙对各自分管辖区内的卫生室长期监管缺失,存在药品使用安全隐患。郭小红、张启龙在卫生室药品采购中不作为、监管不力。2024年6月14日,郭小红、张启龙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方里镇上常社村村委会委员阮余良在公益专岗管理中弄虚作假问题

2022年11月至2023年7月,方里镇上常社村村委会委员阮余良向村集体隐瞒,将该村在外就业人员违规聘任为村公益专岗养护员,违规领取公益专岗补贴0.63万元。阮余良在工作中弄虚作假。2024年4月3日,阮余良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九、车坞镇大店村村委会副主任宁志平在乱占集体用地建房问题中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3年7月,车坞镇大店村村委会副主任宁志平对其分管辖区内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不到位,导致淳化县临湖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大店村集体用地0.76亩建设酒店水池及道路。宁志平未认真履行土地监管职责,导致该宗乱占集体用地行为发生。2024年3月7日,宁志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9起典型案例,有的村干部弄虚作假,想法设法违规骗取国家惠农惠民补贴资金;有的以权谋私,利用村干部身份为他人谋取利益;有的在服务群众方面不作为、慢作为,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有的在执法过程中履职不当,严重损害社会公平和公职人员形象。这些“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啃食人民群众幸福感,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查处。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变,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零容忍态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以问题为导向抓好整改,压紧压实整治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关键小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纠治群众反映强烈、啃食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任务来抓,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领域,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突出重点解决一批顽瘴痼疾,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系统治理、长效治理,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