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警示教育,营造从严氛围,现将我县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原书记、原局长张学习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9年8月,县卫健局在接待市卫健委医改办一行12人时,6人陪同用餐,超范围陪餐2人,超出接待标准50.75元/人,共计812元。张学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教导员李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2015年至2022年,李涛任石桥派出所代所长、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等职务期间,违规接受请托人吃请,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李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县公安局民警于博、刘康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的问题。2022年8月,于博和刘康在对一起聚众赌博警情现场取证后,接受他人请托,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3000元现金(于博实收2000元、刘康实收1000元),随后未按行政案件办理程序和规定对赌博行为受案调查,并向110指挥中心反馈未发现赌博现场。于博、刘康受到降级处分,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通报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暴露出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的超标准接待、有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醒悟知止,不越底线、不踩红线,把铁的纪律转化为自觉遵循、行为准则。
节日是考验党员干部党性、作风、家风的重要节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以钉钉子精神纠治群众深恶痛绝、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节点、寸步不让,盯住禁而未绝、易发多发的“四风”顽瘴痼疾,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坚持风腐同查,曝光典型案例,释放强烈信号,以有力有效举措遏制不正之风、净化节日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