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淳化县铁王镇西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跃进,背离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缺失。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假借手段用村集体经济资金为其子谋利;长期恶意拖欠村集体土地承包费用长达数年为自身谋利。违反群众纪律,不按规定公开村务账务。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致使50万元村集体资金失管长达半年;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造成群众多次上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开发票套取公共经费。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且多次违纪后不收敛、不知止,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2024年12月1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姚跃进开除党籍、政务记大过处分。
2. 淳化县城关街道董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春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责任不力,导致村集体收入在其他村干部私人微信账户存放长达一年有余,存在严重廉洁风险。2024年12月1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郑春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