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谱写淳化新时代“三强一名”县建设
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淳化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第十七届县纪委常委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更是淳化新时代追赶超越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县委坚守初心使命,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从严从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谋划安排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县工作大局,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
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纪委常委会、委机关干部会、纪检监察系统会议开展学习28次,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带动全系统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打赢脱贫攻坚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等重要论述,确保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监督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条禁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开展督查检查12轮次,印发《督查通报》5期,查处疫情防控问题5件,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4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助力“止滑促升、决战收官”五条措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改进作风、认真履职、担当作为。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5件,处分9人,努力营造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县委的领导。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县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件,党纪处分2人。全力配合市委做好扶贫领域“政治体检”,协助县委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监督。
(二)抓实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突出问题集中攻坚,确保问题线索年度清零。组织人员对14个镇办中心、54个县级部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履行职责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排查扶贫民生领域项目45个,切实纠治脱贫攻坚中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奢侈浪费等问题,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4件,党纪政务处分26人,组织处理4人。
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印发了《2020年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具体工作安排》,聚焦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扫黑除恶工作失职失责三方面问题,核查县扫黑办移交问题线索12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发出监察建议书12份。同时,按照市纪委指定管辖,严肃查处礼泉县恶势力“保护伞”问题4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
深挖细查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排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收费项目82个,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严肃查处了县人防办原主任商琦严重违纪违法案,给予商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办理工作得到省市纪委有关领导充分肯定。同时,督促县住建系统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规范制度流程,加强源头防腐,做好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
推动专项监督取得实效。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5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查处文保领域履职不力问题3件,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3人。严肃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背后的失职失责问题,立案8件,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3人。督促职能部门认真落实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责任,摸排违建问题线索15宗,拆除复耕8宗,追责处分1人。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监督检查,针对市纪委反馈问题,督促工作专班主动认领,扎实整改。组织人员对市纪委监委交办的8条“630”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共立案5件,向县公安局以及西北政法大学、长安大学等高校移送线索6条,制发监察建议书2份。
(三)坚决纠治“四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下发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通知3次,重申纪律要求,围绕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以及“反对浪费、厉行节约”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超市、土特产店、烟酒个体门店、饭店、机关食堂开展监督检查12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件,党纪政务处分10人。
深化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关于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刹住党员违规收送礼金歪风的工作措施》,紧盯年节假期,个人事宜办理等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组织2200余名党员干部作出了绝不违规收送礼金的承诺,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上缴礼金1200元,拒收购物卡2000元、烟酒茶等礼品13件,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案件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聚焦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件,党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1人。
(四)深化政治巡察,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突出“三个聚焦”。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察根本任务,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巡察工作扎实开展。2020年开展常规巡察两轮,巡察单位24个,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63个,梳理归纳问题501个,移交问题线索33件,立案4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
抓实问题整改。督促党委(党组)把巡察整改融入单位日常工作、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协作制度,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对第七轮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反馈问题265个,已整改到位241个,整改率为91%,移交问题线索16件,已全部办结。
注重质量提升。制定《淳化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细化具体措施4个方面14项。制定“三个聚焦”细化清单、巡察工作重要事项报备制度、巡察组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述职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出台《淳化县村(社区)巡察工作办法》,为村(社区)巡察提供遵循。组织22名干部参加中央及省市培训,34名干部参加县级业务培训,以巡察干部能力提升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立足监督专责,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
助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建立镇办中心和县级部门党(工)委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机制,指导各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及时更新责任清单,落实工作纪实,推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加强对镇办中心和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2020年对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不力的7名党员干部实施了问责。
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协助县委深入推进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工作,组织98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赴咸阳观看“殷鉴不远、警钟长鸣”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展,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十九大以来我县查处的11起典型案件和县人防办原主任商琦严重违纪违法案,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淳化实际,因地制宜抓好“四个查一查”和“四个专项工作”,着力查处典型案件,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运行程序,健全长效机制。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深入开展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召开安排部署会72场次,组织专题学习400余场次。高度重视“第一种形态”的实践和运用,利用谈话室开展谈心谈话245人次。加强警示教育,编发《廉政资料》8期,通过微信平台向全县党员干部定期发送廉政信息和纪律规定97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起20人。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18人次,提出否定意见3人。
(六)加强审查调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规范线索移送处置。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规范线索移送,形成合力反腐良好格局。2020年县级各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43件,其中,县公安局移交27件,县委巡察办移交2件,县扫黑办移交12件,县审计局移交2件,县法院配合县纪委监委调取问题线索材料6件。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开展谈话函询16件,初步核实166件,予以了结79件,暂存待查0件。
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保持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2020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3件,结案141件(含上年度8件),党纪政务处分160人次,组织处理6人。其中:查处科级干部17人,一般公职人员29人,村级党员、干部108人。
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综合研判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推动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2020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7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9人次,占比43.44%,第二种形态145人次,占比52.92%,第三种形态9人次,占比3.28%,第四种形态1人次,占比0.36%。
(七)推进“三化”建设,铸就高质量发展基石
优化机构设置。按照“三化”建设要求,将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精简为9个,包括6个综合科室和3个纪检监察室。将派驻机构由10个精简为5个,分别驻县委办、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实现对54个县级部门监督全覆盖。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县纪委监委机关机构设置的意见》,明确了机构、职责和编制。
建强基层基础。协调各镇办、各部门及时调整充实了办公用房,14个镇办中心、5个派驻机构办公用房和谈话室全部落实到位。为镇办纪委和派驻机构统一制作了门牌、工作职责和信访接待制度牌等,建设了党风廉政宣传阵地,配齐了电脑、打印机、保密文件柜、高速扫描仪、同步录音录像等办公办案设备,设施设备标准化水平得到极大提升。
规范制度机制。修订完善制度机制23项,涵盖了学习培训、干部管理、线索处置、工作程序等多个方面,汇集形成《淳化县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汇编》,对程序性制度、措施性制度及文书进行了全面规范。不断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对文书不规范、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的案件及时予以纠正,全年共完成镇案县审94件,对其中13件定性不准案件改变了处理意见。创建案件办理工作电子平台,有效解决了查找文书繁琐、制作不规范的问题,得到市纪委领导的高度赞扬。
锻造专业队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坚持双周夜校学习制度,采取研讨交流、班子成员和室部主任讲授业务课、知识测试等活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采取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的方式充实工作人员3名,申报选调生招录计划6名,推动“空编”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同时,持续开展权王军案“以案促改”,以反面典型为戒,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组织12名特约监察员进机关了解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高压态势和顶风违纪并存,2020年全县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中,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于党的十八大以后的占74.7%,发生于党的十九大以后的占49.4%,发生于2020年的占28.9%,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问题仍然突出;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管党治党还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依然存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屡禁不绝,权力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纪检监察机关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的方式、方法探索不够,日常监督仍然存在短板;查处有影响、有份量的案件较少,运用第四种形态以及移送案件办理力度不大,震慑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还不能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紧扣省市县工作大局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谱写淳化新时代“三强一名”县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自觉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在百年党史中感悟初心、使命,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坚定性自觉性。探索项目化推进政治监督的具体办法,强化对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有责当尽责、失责必问责。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持续跟进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紧盯“五项要求”分层级、分领域开展监督,完善贯彻落实的闭环机制。聚焦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作风落实,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政治监督效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加强对“三强一名”县建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二)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持“严”字当头,紧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紧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工程项目审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的惩治力度,严肃查处滥用司法权、搞权钱交易、破坏公平正义等突出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行贿数额较大、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全面履行正风肃纪反腐职责使命,推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加强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监督制度建设,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推动案发地区、单位党委(党组)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大力弘扬延安精神、马栏精神和“梦桃精神”,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积极探索廉洁文化建设新途径新方法,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传递清廉、涵养正气。加强办案场所安全风险防控,把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文关怀贯穿执纪审查始终,保障审查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加大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力度,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
(三)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准确把握新阶段反“四风”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深入整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以及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保持高度警惕,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严肃查处以民生工程为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问题,深挖细查违规违法决策背后的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深入治理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推动基层减负常态化。强化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执纪,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紧盯脱贫攻坚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强化对产业可持续发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保障、营商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继续巩固和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大问题直查直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整合监督力量,运用交叉监督、片区协作等方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权力监督约束力度,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五)坚守政治巡察根本定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全面贯彻落实推进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巡察监督,精准发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突出问题,纠正政治偏差。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对十七届县委巡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固化优点,补齐短板,为十八届县委巡察工作打好基础。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改进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工作。强化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的协调协作,做实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拓宽与组织、政法、审计、财政、群众、舆论等监督贯通渠道。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巡察工作水平。
(六)推动各项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调,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认真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一体落实。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坚持下一级党委书记在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开展县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工作。全力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督促党委(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健全各类监督主体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机制。将日常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探索建立《关于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注重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用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加强审批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提出意见。加强换届工作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用铁的纪律匡正换届风气。
(七)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察组、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推进人员配备到位。落实《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完善派驻机构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制度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监委述职述廉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案件管辖、证据审查、案件移送、涉案财物处置等方面协调配合,促进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优化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和文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及问题反馈机制,提高审查调查的质量效率。深化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积极推动县纪委监委机关和镇办纪委、派驻机构“三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力争年内全部达标。依法依规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聚焦高素质专业化,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战略考量,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根本要求,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机关党支部和临时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乡镇换届为契机,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研判,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选优配强镇办纪(工)委班子。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利用业务课堂、干部夜校、以考促学等方式,持续深化全员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纪法专业素养。加大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力度,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工作一线培养锻炼干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和推动落实的能力。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完善内控监督机制,利用好特约监察员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力始终在监督下运行。坚持刀刃向内,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提出新要求,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锐意进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奋力谱写淳化新时代“三强一名”县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