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裕活力幸福美丽
新淳化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淳化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
工作报告
(2022年3月1日)
金晓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第十八届县纪委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任务。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淳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衔接乡村振兴的起步之年。过去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握“严”的主基调,坚持“严”的高标准,贯彻“严”的总要求,扛牢“严”的硬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稳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开创了新局面、谱写了新篇章。
(一)坚持政治引领不动摇,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
带头增强“两个维护”政治自觉。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集中学习47次,专题研讨交流4次,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带动全系统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重要论述,确保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推行项目化政治监督“五项清单”机制,实施政治监督项目21个,发出交办问题函59份、工作建议书69份,形成检查清单326份;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件1人。项目化政治监督“五项清单”机制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制度创新交流点评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监督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方面,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实现对全县132个行政村(社区)、88个住宅小区监督全覆盖,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约谈部门“一把手”5人,立案处分4件4人,组织处理6人。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成3个巡查组,深入各镇街道和11个部门开展巡查,督促领导干部改进作风、认真履职、担当作为。
(二)突出协助职责不懈怠,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
助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建立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党(工)委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主动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落实等方式,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两个责任”监督,对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不力的1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注重常态化警示教育。结合第四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不断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00余场次,开展党性体检90余场次,通报典型案件10起,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桃渠塬革命旧址成功创建市级廉政教育基地,67批次3500余人在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洗礼。持续抓好“四个查一查”和“四个专项工作”,深化以案促改,健全长效机制。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规范谈话室管理使用,累计开展谈心谈话281人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开展任前廉政考试6场次84人,对65名镇街道和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了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监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988人次,提出否决意见40人次,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与廉政》等中省媒体刊发信息39篇,同比增长442%;在咸阳廉政网刊发信息223篇,同比增长129%。
(三)聚焦民生民利不敷衍,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头“接访”“下访”,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全年累计受理信访件114件、办结105件。实行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包抓化解核查信访积案制度,15件信访积案全部办结,典型做法受到省纪委领导批示肯定。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住房、教育、医疗等涉及民生民利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先后召开专题会议5次,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将专项整治列入项目化政治监督内容,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60件,党纪政务处分66人。
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集中纠治民生领域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件8人,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26件26人,查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5件6人,查处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件2人,查处粮食购销领域问题1件1人。
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扎实有序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问责,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大会、廉政报告会和党纪党规培训会,通报十九大以来政法队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2起,以案说法、以案释纪,引导政法干警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查处政法领域问题7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9人。
(四)坚决纠治“四风”不松劲,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持续发力纠治“四风”问题。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围绕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深入超市、土特产店、烟酒门店等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聚焦政绩观错位、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督促解决“庸懒散慢虚粗”等问题,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
(五)强化审查调查不手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规范线索移送处置。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协调县级各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70件,其中县公安局51件、县委巡察办7件、县法院5件、县扫黑办3件、县检察院1件,其他执法部门3件。全年处置问题线索309件,初步核实256件,予以了结206件。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不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震慑。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98件、同比增长48.87%,结案204件、同比增长44.68%,案件数量创近三年新高;党纪政务处分212人次,组织处理158人。立案查处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23人,同比增长27.7%。办理市纪委指定管辖问题线索5件,立案审查1件,采取留置措施1人。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95人次,同比增长80%;其中第一种形态282人次、占比57%,第二种形态201人次、占比40.6%,第三种形态10人次、占比2%,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比0.4%,推动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六)突出政治巡察不偏离,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深化政治巡察。围绕“三个聚焦”,组织开展县委第九轮巡察,巡察党组织20个,延伸巡察8个镇街道(中心)和68个村党组织,发现问题450个,移交问题线索33件,实现了十七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对6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63个。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梳理反馈问题线索16条,发现移交问题线索1件。
推进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分批组织开展整改督查,督促党委(党组)把巡察整改融入单位日常工作、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2021年先后对县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完成率分别达到97.46%、96.88%。
(七)深化体制改革不停步,不断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强化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指导。坚持以加强党的领导统领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出台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深化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加大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一般案件实行“一案一总结”,对重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一研讨”,这一做法在全市进行了交流。
探索推进“同级监督”和“一把手”监督。建立县委书记、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开展集体谈话2场次、个别谈话17人次。全体县级领导每季度向县委和县纪委监委报备重要事项,对33名县级领导开展专项检查、跟进监督各1次,对5名县级领导开展抽查核查各1次,形成了专项检查、抽查核查、跟进监督“三个清单”71份,着力破解同级监督和“一把手”监督难题。
(八)加强自身建设不放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建强基层基础。持续优化机构人员配置,招录公务员8名,县内选调干部7名,为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充实了力量;规范运用检举举报平台,全面推行审查调查“模板化”管理,创建的案件办理电子平台系统受到市纪委领导充分肯定,城关街道纪工委等4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三化”建设示范点。
增强斗争本领。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开展了为期3天的全员培训,组织7批次25人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创新开办由纪检监察业务骨干讲,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听、评、议、研的淳化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11期,培训干部650余人次,促使干部综合素质大幅提升,业务能力大幅增强。
严格监督约束。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监督约束。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核实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件,处分1人。
过去的一年,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够取得明显成效,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重视和支持,得益于全县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得益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方式的创新,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的忠诚坚守和自觉践行。在此,我谨代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关心、支持、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高压态势和顶风违纪并存。2021年全县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中,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于党的十八大以后的占76.53%,发生于党的十九大以后的占57.75%,发生于2021年的占29.10%,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管党治党还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依然存在。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对政治监督的定位、内涵、方式把握还不够精准,日常监督方式方法不够灵活,不重视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法治意识和专业能力不强、执纪执法贯通能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查处有影响、有份量的案件特别是科级干部重处分案件、党政主要负责人立案案件和移送案件偏少;干部素质能力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差距,纪律作风与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必须直面正视,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工作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推进富裕活力幸福美丽新淳化建设的开局之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全会、县第十八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淳化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全力推进清廉淳化建设,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建设富裕活力幸福美丽新淳化提供坚强保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把强化政治监督作为首要任务,推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
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强化监督。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督促各级各部门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聚焦“三新一高”、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施“十四五”规划等重大战略,做深做实做细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自觉对标对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淳化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确保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八次党代会精神,锚定“四个淳化”建设,将项目化政治监督作为跟进监督的有效抓手,督促各级各部门把工作落实摆在推动发展的核心位置。聚焦“五强促振兴”,把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作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监督,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严肃查处行动不果断、措施不严格、执行不到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问题。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社会普遍关切的重要工作,着力盯责任保落实、盯问题纠偏差、盯隐患防风险、盯短板促整改。
围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监督。始终保持对“七个有之”的高度警觉,对搞政治攀附、拉帮结派、不忠诚不老实的毫不手软,坚决清除“两面人”“两面派”。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政治生态研判,着力治“病树”、除“病灶”。持续加强换届纪律风气监督,深入细致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平稳有序。坚持问题导向,既查喊口号、落实差,打折扣、搞变通等作风问题,又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等隐藏在背后的政治问题,把政治监督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上。
(二)坚持把一体推进“三不”作为战略目标,继续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惩,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聚焦矿产资源、工程建设、乡村振兴等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着力防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产生的风险问题。对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综合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惩戒教育行贿人。积极探索“三不”一体推进的方式途径,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监督、处置、治理有机融合。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对检举控告失实、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切实提升案件质效。进一步畅通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举报方式,探索聘任监督员、下访约访、有奖举报等制度,不断拓宽和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全方位收集掌握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加大问题线索研判力度,提高处置的精准性,推动县镇纪检监察机关实现问题线索处置年度清零。着眼提高重点问题线索成案率,做实初核工作,对长期未结的实行领导包案、集中突破。推行“大案带小案、挖掘‘案中案’”做法,发挥查办案件联动和辐射效应,在查处科级干部重处分案件、党政主要负责人案件上实现新突破。持续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推动思想政治、纪法教育等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底线。
全面建设清廉淳化。以廉洁文化“进机关、促效能,进学校、促德育,进医院、促医风,进企业、促生产,进村居、促发展,进家庭、促和谐”“六进六促”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家庭“六个创建”,分阶段设置目标、分领域明确任务、分系统推进建设,推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全面助力美丽淳化建设。着力打造桃渠塬革命旧址、爷台山战地主题公园、十里塬镇廉洁文化广场、石桥镇咀头村家风馆等廉政文化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工作导向,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一体推进,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惩治、绝不姑息,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超标接待拆分报销、虚列开支项目违规报销费用等问题,以严的措施巩固拓展奢靡享乐问题整治成果。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纠治“有批示动一动、没批示不作为”,推动工作落实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决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开展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公共资源领域“微腐败”治理力度。保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纪律保障力度,加强对政策落实、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认真核查处置环保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推动职能部门动真碰硬整改整治。
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对区域性、普遍性、行业性突出问题,以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压实党委(党组)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结合“讲政治、强业务、提效能、开新局”主题活动,对照县委提出的干部作风方面15个问题,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通过窗口暗访、查阅执法台账、走访企业等方式,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在推动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中存在容错纠错情形的,及时容错免责,鼓励担当作为。
(四)坚持把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作为工作方向,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化政治巡察。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对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完善政治巡察工作流程,细化政治监督问题清单,改进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十八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抓好年度巡察任务落实,推动巡察工作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坚持,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深化。
强化巡察整改。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部署要求,坚持县级党员领导参加分管部门巡察反馈,夯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用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成果,督促推动有关党组织彻底整改反馈问题。
提升巡察质量。发挥巡察系统优势和综合监督作用,探索建立巡察监督与专项整治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省市巡视巡察机构的对接联系,探索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推动提升巡察村(社区)工作质效。健全完善巡察上下联动、衔接顺畅、协同有力的制度机制,加强工作会商、沟通和研判,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五)坚持把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工作动力,推动监督治理效能持续释放
推动同级监督和“一把手”监督落细落实。结合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通过定期报告个人事项、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核查、跟进督查、谈心谈话、不定期约谈等方式,切实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着力破解监督难题。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党委(党组)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纪实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让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硬起来。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县监委依法依规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推动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有效发挥。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形成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的工作闭环,切实提高监督治理效能。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机构的领导。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巩固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成果,探索监督向基层延伸有效途径,促使监督下沉、监督落地。
推动纪检监察规范化工作制度落实。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进一步健全问题线索移送、重要情况通报、信息查询协作、日常监督配合等机制,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一贯到底。完善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有效治理工作链条,推动业务部门聚焦各自职责,提高决策质量和执行效率。加强对重大问题线索初核、立案、留置等关键环节研判分析,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实践检验。
(六)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长期任务,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强化政治建设。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严格落实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和工作运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引导干部在一线提高斗争本领、坚定斗争意志,争做担当作为、遵纪守法的标杆。
提升能力素质。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不断完善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分级分类实施全员培训,推动全系统认真学习、深刻理解、自觉践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要求,锤炼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综合素质。强化对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持续推进执纪执法规范化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深化运用检举举报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水平,以科技赋能监督执纪问责。
坚持严管厚爱。完善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严格权力、措施界限规定,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严防“灯下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严查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为秉公执纪执法者撑腰鼓劲。持续深化系统内以案促改工作,树立先进典型标杆,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履职尽责。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需要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忠诚履职、苦干实干,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富裕活力幸福美丽新淳化提供坚强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